2012-02-17 11:57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2011年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2012〕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市水利建设基金和蓟县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县水利工程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天津市2011年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以于桥水库周边的关东河、出头岭、西龙虎峪三个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育治理措施等对该三个单元38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进行综合治理,其中关东河17.44平方公里,出头岭4.35平方公里,西龙虎峪16.21平方公里。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2011年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2011年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STLSZLSG/HT-2012-01,主要内容包括整修梯田田埂、新建钢筋混凝土结构水窖、新建浆砌石结构谷坊坝、清整关东河小流域孙各庄桥段300m沟道、维修西龙虎峪水保监测径流站、营造水保经济林和绿化河滩地,以及布设砖混结构封山育林宣传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7~2011)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2月23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637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2月24日~2012年3月1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电汇形式。其中以现金、支票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2年3月2日9时在天津市蓟县水利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天津市蓟县文昌街30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蓟县水利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蓟县文昌街3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政编码:300204
电子信箱:puze2008@126.com
联系人:罗烈虎
电话:022-23266688转8050
传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2年2月17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杜青、刘学红、李烽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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