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4 10:4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环办[2011]142号
关于2011年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
辽宁、湖北、山东、河北、河南、江苏、浙江、广东、四川、贵州、陕西、宁夏省(区)环境保护厅:
2011年10月至11月,我部对部分省(区)开展医药制造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及重点环境问题进行了督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违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规定或危废处置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及问题。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根据《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要求,我部决定对沈阳东进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齐发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大鹏医药化工公司、河南省郑州民众制药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天和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峰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省江油启明星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黔西南州锑粉生产企业(安龙县昌盛冶炼厂、金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星锑氧粉厂)、陕西省华阴市锦前程药业有限公司和西安博华制药有限公司、宁夏大地丰之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请你们按照督办要求(见附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在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我部。我部各环保督查中心负责核查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整改情况。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监局 张辉钊 杨蕾
电话:(010)66556445 66556451
传真:(010)66556444
附件:环境违法案件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环境违法案件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
一、沈阳东进化工产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老厂区磷霉素钙产品、苯乙铜、苯乙胺及新厂区丙炔醇、丁炔二醇生产及配套动力装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建设并违法生产,VB1项目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新、老厂区无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排城市污水管网;危险废物未设置识别标志,未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部分危险废物露天存放。新民市政府及环保部门多次督办,但该公司拒不执行处罚决定,一直违法生产至今。
督办要求:责成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责令该公司违法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未经环评审批,不得恢复生产;责令其限期改正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处以罚款。
督办期限:请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二、湖北省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未批先建,并已投入生产;污水处理站排水长期超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弄虚作假。
督办要求:责成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责令该公司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补办手续,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责令该公司限期治理,处以罚款,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督办期限:请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三、山东齐发药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COD排放超标;废菌丝体、釜残渣、污水处理站压滤污泥等危险废物管理混乱,暂存场所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规范要求;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同意,擅自停运2500吨/天污水处理设施。
督办要求:责成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治理,处以罚款,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责令其限期改正污染物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处以罚款。
督办期限:请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四、河北大鹏医药化工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危险废物未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督办要求:责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污染物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处以罚款。
督办期限:请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五、河南省郑州民众制药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生产工艺和原料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危险废物未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督办要求:责成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责令该公司发生变更的生产工艺停止生产或使用,限期补办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责令其限期改正污染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处以罚款。
督办期限:请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六、江苏省扬州天和药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生产废水通过冷却水排口直排,经监测pH值、COD、硝基苯超标排放;厂区雨污不分,清污不分,废气污染严重。
督办要求:责成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治理,处以罚款,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督促企业彻底解决厂区雨污不分,清污不分,废气污染问题。
督办期限:请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七、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外排废水COD超标排放,电缆沟积存高浓度污水;抗生素菌渣等危险废物擅自出售给无资质的企业;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督办要求:责成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治理,处以罚款,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责令其限期改正雨污不分的问题、在线监测设备弄虚作假行为和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处以罚款。
督办期限:请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八、广东顺峰药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外排废水长期超标排放,现场检查时pH值、COD超标排放;危险废物处置未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督办要求:责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治理,处以罚款,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责令其限期改正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处以罚款。
督办期限:请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九、四川省江油启明星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总排水口外排废水pH值超标严重;厂区无危险废物专用储存场所,部分废酸和废液碱无防护措施长期露天堆存;擅自焚烧处理废机油,将危险废物交由无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
督办要求:责成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治理,处以罚款,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责令其限期改正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处以罚款,依法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督办期限:请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十、贵州省黔西南州锑粉生产企业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安龙县昌盛冶炼厂、金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星锑氧粉厂3家企业含锑废渣随意堆放,无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不规范。金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安龙县新星锑氧粉厂将危险废物送无资质单位处置,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金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焙烧炉未建脱硫、除尘装置。安龙县新星锑氧粉厂鼓风炉建设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
督办要求:责成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责令3家企业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污染物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处以罚款,依法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责令金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使用焙烧炉;责令安龙县新星锑氧粉厂停止使用鼓风炉,限期补办手续。
督办期限:请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十一、陕西省华阴市锦前程药业有限公司和西安博华制药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锦前程药业有限公司和西安博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水超标排放,两家公司共用的排污口COD超标严重。锦前程药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水杨酸工段改扩建项目未批先建,蒸馏残渣未按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化学品罐区无警示标示、无事故应急池、围堰。西安博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废物临时堆场无危险废物警示标识。
督办要求:责成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责令两家公司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责令其限期改正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处以罚款;督促企业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督办期限:请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十二、宁夏大地丰之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废水中总磷、总氮以及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长期超标排放;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锅炉灰渣制砖的生产线未批先建;COD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未建设事故应急池。
督办要求:责成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立即停止使用锅炉灰渣制砖生产线,限期补办环保手续;责令其限期改正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和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处以罚款;督促其规范厂区环境风险管理。
督办期限:请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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