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2年5月26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7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考点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部科目(考四科)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l、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缴费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8日9:00至2012年2月21日17:00.照片上传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2年2月9日至2012年2月23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社(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2月21日至2月23日)。
2012年2月28日前各省辖市环保局人事部门将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汇总后上报省环保厅人事处。
2012年3月6日前省环保厅将全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汇总后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3月14日9:00至3月20日17:00.
(一)新考生报名办法(含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下称“省直单位”) 考生需选择相应主管单位(可在网上查询),各省辖市考生选择“无”。在选择考区、报名点时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名称,省直考生考区应选择省直,报名点选择相应主管单位。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的证明各一份)、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汇总后打印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各省辖市报考单位携带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省辖市政府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最后将通过审核考生的报名材料交省辖市环保局人事部门,省辖市环保局人事部门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资格考试报名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报省环保厅人事处。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汇总《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打印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到省环保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省环保厅人事处将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资料汇总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每人每科35元。
(二)老考生报名办法(不含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不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主管单位,一份考生留存。
2、网上缴费。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方法同新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2012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9: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考代码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五、注意事项
(一)各市、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省(市)环保部门汇总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是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各级环保部门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三)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
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四)报名汇总时,将免试类、非免试类的老考生、非免试类的新考生分别汇总。
(五)考生、报考单位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人事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认真、细心录入考生信息,建立考生信息录入责任制,关于考生报名信息的修改,请参照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有关通知执行。
(六)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环境影响评价案例
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做答。各科草稿纸另发,考后收回。
(八)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九)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
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异地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各省辖市人社、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二O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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