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4 10:42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黑建质[2012]1号
关于对2011年存在质量不良行为记录责任主体在招投标中扣分的决定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绥芬河市、抚远县建设局:
为提高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意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省住建厅在2011年督查、巡查中,对存在质量不良行为的40家责任主体实施了不良行为记录,其中:建设单位4家,施工单位16家,监理单位12家,设计单位4家,勘察单位1家,图审单位1家,详见2011年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一览表。
按照黑建招[2011]5号文件规定,决定对上述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责任主体在2012年投标时,每次投标评标在该企业总得分中扣1.0分。
附件:
2、黑建质[2011]5号、黑建建[2011]48号、黑建质[2011]9号、黑建安[2011]30号、黑建建[2011]99号
二O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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