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1 18:45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江苏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苏建城〔2006〕339号)要求,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经贸委、省环保厅在组织专家进行预评审和现场考核的基础上,经研究,拟命名泰州市为“江苏省节水型城市”。
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自2012年1月4日起至2012年1月19日止。如有意见,请于2012年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方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林国峰025-51868567,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建设大厦2407室(邮编:210036)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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