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1 18:2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苏建审批公示(2011)0201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管理规定,行政审批办对近期网上申报的19家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jscin.gov.cn)、江苏建筑业网(www.jscon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5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在公示期间内将陈述材料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的“资质补正核查”中上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逾期不予受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办询问。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二楼(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51868226
附件一: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苏建审批公示【2011】第020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1年 12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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