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报名时间为2月1日-24日
关于安排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12]1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0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4月14日
上午8:30-11:00工程咨询概论
下午13:00-15:30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16:30-19:00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月15日
上午9:00-11:30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下午14:00-17:00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人发[2001]127号文件和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管发字[2003]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二、附件三)。在组织报名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要严格审核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应符合报名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的基本程序:
1、报名时间为2月1日至24日下午5时。考生可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并提交《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报名表》。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附件一)。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以下)。
3、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报名表》。省、市部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新考生须经省工程咨询协会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时须填正确的档案号)。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2日至24日(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工程咨询协会(地址:西安市朱宏路南口3号省统建办公大楼613室;电话:86263182)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如下:
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报名表》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1份;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57210.
四、收费标准
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3]72号文件批准的40元/人。科标准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设工程咨询概论(客观题)、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客观题)、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客观题)、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客观题)、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主观题)5个科目。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
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②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2、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考生于考前7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5、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4月13日17:00时前。
六、教材
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仍采用2008年版资格考试大纲。但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考试参考教材做了新的修订,由设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说明。
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的征订由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干部培训中心(地址:西安市莲湖路西北二路1号123室;联系人:李磊、张海涛;联系电话:87329382、87329343)负责。
附件一: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附件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报名条件
附件三:关于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问题的说明
附件四: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二O一二年元月五日
附件一: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31. 注册 咨询 工程 师(投资) |
5.考全科 |
0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
1.工程咨询概论 |
2.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 |||
3.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 |||
4.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 |||
5.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 |||
2.免三科 | 0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 4.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 |
5.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
附件二: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报名条件
摘自《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1]127号)
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二)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三)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四)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五)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六)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七)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摘自《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发[2001]127号)
第五条 凡符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一)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二)获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四)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附件三:
关于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问题的说明
管发字[2003]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协会(筹备组),各地考试管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执行人事部、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人发[2001]127号),做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首次考试工作,经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研究,现就报考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做具体说明:
1.凡符合《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论是否离退休,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以报名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2.《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的“从业年限”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3.《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中所称“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所称“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中所称“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是指原国家计委委托中咨协会颁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8项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以及与这8项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
5.《实施办法》第六条(一)中所称“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人员”,是指符合考核认定的条件,但因受数量控制而未通过人员。这部分人员名单由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6.《实施办法》第六条(二)所称获奖“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国家计委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前称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建设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所有人员。
7.《实施办法》第六条(四)中所称“工程咨询类执业资格证书”,范围仅限于建设部和人事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四: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及其他单位)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工作 年。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