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11年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办证通知
市直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2011年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已开始办理,报名点选择“市直”的考生请于12月14日起到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办理证书。
一、办证需提交的资料有:
1、持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中“下载打印”);
2、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具备免考资格的考生另还需带助理级、中级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4、考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登记照片:1寸二张、2寸一张;
5、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合格人员登记表须存入个人事档案,请据实填写,切勿遗失(见本站“下载中心”,可复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根据以上要求,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11年12月14日起开始办理。
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00
三、办证程序:
办证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三收取资料,周五取证。
四、办证地址: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育才幼儿园隔壁)。
乘车路线:68、724、524、70、7、716、533、608、706、801、805、808、809等路公交车在花桥一村或解放公园路金色华府站下车后,步行100米即到。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