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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11年第九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2011-12-08 11:4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批准2011年第九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1]7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等6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等级范围 
甲级  乙级 
1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2  北京泰尔凯达电信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 
3  华辉装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4  中冶建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业甲级    
5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6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水运行业(航道工程、通航建筑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甲级    

责任编辑:蓝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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