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5 11: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2011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的公示
建城综函[2011]255号
根据《关于印发(试行)和》(建城[2010]120号)及《关于做好2011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0]873号),经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场考查和专家评审,并经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决定授予山东省潍坊市、江苏省江阴市、常熟市2011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北京市城乡规划社区参与实践项目”等39个项目2011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2日至1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邮 编:100835
联系电话:(010)58933661
传 真:(010)58934664
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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