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9 11:28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平桥、长章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宁德市水利局以宁水审批[2011]118和宁水审批[2011]1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内政府资金,招标人为福鼎市太姥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鼎市平桥、长章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福鼎市;
2.3施工规模:约800万元;
2.4监理招标的范围:包括福鼎市平桥、长章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的施工项目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5工期要求:均为12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为:20万元整(监理服务费不因监理工期的长短而变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工程师2人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2人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应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6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须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单位介绍信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向福鼎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12月26日至2011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32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10日上午9:00时,地点: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2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当持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建水利信息网(网址:www.fjwater.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太姥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39505718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02553
传真:0591-87537741;
联系人: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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