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1 13:52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内蒙古巴林石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已经内国土资字[2010]4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巴林石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二、招标编号:0651-G11020235
三、招标范围:内蒙古巴林石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第五期
治理区域:内蒙古巴林石矿矿山北侧山坡Ⅱ、Ⅲ采区区域;
治理内容①废石渣堆清运②部分采坑回填③清理采坑边坡危岩体④集中堆放场边坡整治、整平⑤覆土恢复植被等。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五、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
六、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查干木伦镇
七、工期要求:500日历天
八、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九、本工程的付款方式执行国家资金管理办法的报账制。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企业必须到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报名资质如在国土部网上查询不到的,不予受理;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不良记录;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及相应的安全考核证书。
4、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7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每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报名时请将下列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471-3255285或扫描后发送至nmgzb2011@126.com,注明收件人为:李连珍或刘书伟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相关专业)及安全考核证、职称证、身份证;
8、内蒙古自治区以外企业的登记备案手续;
9、施工单位提供对本项目的资金能力资信证明(不低于500万的存款证明);
10、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11、投标回执。
十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7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
审查时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上述(1)-(10)项证件的原件或原件的副本,原件审查后退还。
十四、招标文件出售: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时间段,向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二十万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保证金需到帐),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
支付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同城(呼和浩特)转帐支票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3000元人民币(含图纸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购,可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50元,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购款后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及标书款可电汇至如下账号:
单位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账号:150813962930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呼和浩特丁香路支行
行号:104191003103
十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1日上午9:00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北国风光酒店四楼会议室(呼和浩特赛罕区东影南街33号)
十六、其他
招标人: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
地址:巴林右旗大板镇
联系人:孟和巴图
电话:0476-6236760、13948964902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26号万达广场B座24层2401
联系人:李连珍、刘书伟
电话:0471-3255284、3255264
传真:0471-3255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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