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8 09:26 中国建筑装饰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苍山县庄坞镇杨庄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1-12-21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65万元
所属地区:山东苍山县庄坞镇人民政府建设的杨庄小学教学楼工程已完成了招标前准备工作,具备施工条件,现拟对该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投资:约165万元。
2、工程概况:建筑面积约1803.52平方米,设计为框架结构。
3、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4、工程建设地点:庄坞镇杨庄小学院内。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日历工期:90天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相应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1年12月1日14:30时前到临沂市金日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方能参加投标。
1、营业执照(原件副件、复印件留存);
2、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承揽同类型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复印件留存)(新增企业无需提供业绩材料);
7、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0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8、近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纪录(无违法违规行为的,须出具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9、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0、投标企业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按工程总造价5%交纳,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在封面上注明“***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
四、投标报名前投标企业须向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交纳2.2万元投标保证金后,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套。
五、招标代理费、交易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浩
手机:18618180310
电话:010-57292802
传真:010-63346932
邮箱:zhaobiaowh@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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