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5 09:3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国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结果统计分析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11〕26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以下简称《规定》)颁布施行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以安监总煤调〔2009〕23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学习贯彻的通知,要求煤矿企业在2010年前全部完成矿井必备的3个地质报告、5种图纸、15种基础资料台账编绘(制)工作,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进行划分,全面掌握矿井水害情况,并制定防范水害的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
今年7-8月份,国家煤矿安监局在全国开展了水害防治专项监察。从监察情况看,大多数煤矿企业重视防治水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防治水的规定,扎实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强化防治水工作。但是,也有一些煤矿对防治水工作重视不够,基础工作薄弱,探放水制度和措施不落实,导致水害事故频繁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落实煤矿企业防治水主体责任,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对全国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结果进行1次统计分析,请各单位对辖区内所有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辖区内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结果总结分析报告,按附表格式填写统计表,连同电子版一并于2012年3月底前上报国家煤矿安监局调查司(电子版发送zhaosq@chinasafety.gov.cn)。国家煤矿安监局将适时对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结果进行检查。
附表:煤矿水文地质类型统计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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