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7 09: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征求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和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主要港口所在地港口部门,部属各单位,部内各业务司局,中远、中海、中外运长航集团公司,中国港口协会等其他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我局组织起草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和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11月22日前将意见通过传真、函件或电子邮件反馈我局。
征求意见稿在我部网站(www.mot.gov.cn)的政务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部水运局 段晓瑞 电话:010-65292637,传真010-65292638,电子信箱:13401111730@139.com.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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