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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2011-11-01 11:5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函[2011]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经研究,定于2011年11月下旬在北京召开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介绍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情况,部署工作;

  2.命名全国安全社区;

  3.表彰安全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4.交流安全社区推进和工作经验。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23至24日,22日报到。

  地点:北京西郊宾馆(地址:海淀区王庄路18号;电话:010-62322288)。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人;

  2.本次被命名的安全社区代表、已命名的安全社区代表和安全社区在建单位代表,每单位不超过两人;

  3.本次被表彰的安全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社区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东方、刘岩,010-64464565、64463918)。

  2.会议不安排接机(站),请代表自行前往会场。

  附件:报名回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蓝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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