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1 09:04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长春市伊通河城市防洪小河沿子河清淤工程(桩号3+315-4+125段)已经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技[2011]14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目前已具备工程建设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位于长春市东南部、伊通河右岸支流小河沿子河中下游净月水库坝下至入伊通河河口段。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伊通河小河沿子河(桩号3+315-4+125段)河道清淤
计划工期:2012年01月05日至2012年02月20日
二、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其中贰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需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
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并且质量在合格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要凭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和企业法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购买;外省施工企业还需持有吉林省建设主管部门(吉林省政务大厅)办理的《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
2.招标文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窗口出售(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整,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2011年12月01日至2011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公休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工程定于2011年12月27日上午10:00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李莹
电话:0431-8452372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爽
电话(传真):0431-886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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