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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馨佳居住宅小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塘沽施工[2011]1021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7日
地区:天津
详细内容:
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塘沽施工[2011]1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馨佳居住宅小区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滨发改塘发[2010]22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塘沽区正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资金为35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塘沽区正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9032.5㎡,建筑总面积16363.01㎡.总投资:3500万元。本次招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令《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
2.2工程建设地点:陆军高炮团以西、规划路以南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2011年11月30日至2014年04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2)本工程应配备一名正项目经理、一名副项目经理及一名安全项目经理,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IC卡,副项目经理和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IC卡,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还应提交安全培训证书,并经投标人授权,(副项目经理可兼任安全项目经理),正、副及安全项目经理必须提交有效投标资格的IC卡,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还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进津备案证书。法人资格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注:报名时要求提交的证件必须是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证件者不予报名)。,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7日至2011年11月2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11月03日至2011年11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2时0分,下午13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待定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待定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待定日内寄送。
6.4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韩明;
电话:010-58688286;
手机:13436533743;
传真:010-5868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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