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度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班的通知
赣建注办[2011]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 、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第八注册期继续教育必修课教学计划的通知》(注建秘[2011]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本年度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课程,将依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教学计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
(一)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二) 本年度需要延期注册缺选修课的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三)自愿参加学习的相关设计人员。
各单位须在2011年11月7日前将参加学习人员报名回执表(附件)的电子文档(学习报名回执表文件命名如:××设计院学习报名回执表)发到指定邮箱Email: 443012047@qq.com,用以统计报名人数和食宿安排。
二、教学内容及师资
2011年度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材采用全国第八注册期继续教育必修课教学计划指定课程《职业建筑师业务指导手册》。此次必修课共计40学时。为了确保本次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我省已派出省内建筑专家参加了全国师资培训,同时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来赣为第一期学员授课。
三、学习时间、人员期次及地点
本年度继续教育分四期举办,每期四天,第一天报到(含自学),后三天集中授课,个别人员如需调整期次,请提前说明情况并告知承办单位,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期:2011年11月9日至12日
报到时间:2011年11月9日下午14:30至17:30.
参加人员:全省一级注册建筑师、本年度需要延期注册缺选修课的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二)第二期:2011年11月21日至24日。
报到时间:2011年11月21日下午14:30至17:30.
参加人员:赣州、上饶、萍乡、抚州等市二级注册建筑师。
(三)第三期:2011年11月24日至27日
报到时间:2011年11月24日下午14:30至17:30.
参加人员:宜春、新余、景德镇、鹰潭、九江等市二级注册建筑师。
(四)第四期:2011年11月27日至30日
报到时间:2011年11月27日下午14:30至17:30.
参加人员:吉安、南昌等市(含省直单位)二级注册建筑师。
报到及学习地点:青峰花园酒店(南昌市井冈山大道1328号,老福山原江西电机厂内;酒店电话:0791-82079999)。
四、其他事项
(一)学习费用580元/人。
(二)学习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和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报名参加学习,并在学习期间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未办继续教育证书的请本人报到时,自带照片、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工本费交给会务组工作人员以便集中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办理)。
(三)根据江西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注册人员学习期间应诚信守纪,听课时对号入座(按报名顺序排号),严禁代学、代考。各设计单位要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并安排好时间,不得为没有参加学习的注册人员弄虚作假,违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通报批评。
(四)学习班承办单位:江西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
联系人:林 鹏 赵 越
联系电话:0791-86237031(兼传真)、86250069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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