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9 09:5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举办2011年供热计量收费工作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建城市函[2011]231号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市容委,天津市建设交通委,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2011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加大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力度,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我司决定举办2011年供热计量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培训内容
(一)供热计量改革政策宣贯;
(二)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的制定;
(三)供热计量技术路线和产品的选择;
(四)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和标准宣贯;
(五)政府推进供热计量收费经验介绍和交流;
(六)供热企业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经验介绍和交流;
(七)能源服务公司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经验介绍和交流。
二、参加人员
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以及从事供热计量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咨询、生产、能源服务等单位的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8日-9日培训,12月7日全天报到。
地点:北京市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电话010-68316611)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80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有关要求
请各省级供热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统一组织本辖区的报名工作。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园林城市、人居环境奖城市务必参加。参会人员名单在12月1日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进供热体制改革行动办公室。会务组将根据《报名回执表》安排住房。
培训班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承办。
六、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进供热体制改革行动办公室
联系人:戚仁广
电 话:(010)58933577(兼传真) 13811684227
附件: 报名回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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