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9 09:35 云南省建筑管理信息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建2011〔623〕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昆明片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南省省属和昆明市市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检测市场管理,规范检测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建筑市场自律机制,促进检测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省质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个部门联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201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对昆明片区检测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昆明市范围内具有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对商品混凝土、钢材、砂浆的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规范,对相应项目的检测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档案是否完整齐全。
(二)检测机构和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能力、资格。
(三)是否存在超资质承接业务、靠挂等现象。
三、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2011年10月20日至24日。各检测机构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于10月25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根据属地原则,省属检测企业报送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昆明市市属企业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阶段:2011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为抽查阶段。我厅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机构进行抽查。检查方式为:
(一)听取汇报。听取检测机构自查阶段的情况汇报及整改意见。
(二)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检查组抽查检测机构相关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书、合同等资料。
四、要求
(一)请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专人配合此项工作,组织各检测机构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我厅将对存在问题较多管理混乱的检测机构进行通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暂停承揽业务。
附件:1.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自查表(一)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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