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4 09:33 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平邑县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Y2011GC002)
一、招标条件
平邑县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沂市水利局临发改农经[2011]262、2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邑县农村饮水安全新增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市、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山东省平邑县地方镇、平邑镇境内
2、招标范围:水源工程、供水管网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5、标段划分:本期施工为三个标段
(1)第一标段:岳庄水厂场地内的土建工程及附属设施。
(2)第二标段:岳庄水厂至大泉加压站输水管道、大泉加压站建设、327国道沿线主管道、岳庄水厂至康太主管道、地方镇农村学校饮水安全设施建设,及其附属设施。
(3)第三标段:平邑镇东阳联村饮水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审查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8:30~12:00, 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到平邑县政务大厅一楼招标代理办公室(莲花山路西段)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企业无投标资格。
资格审查须带资料如下: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需出具本公司有效劳动合同)。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0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
6、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平邑县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上述复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3份资格审查申请书。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1年10月19日至2011年10月25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平邑县政务大厅一楼招标代理办公室(莲花山路西段)购买招标文件。
2、施工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及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4 日上午9:00时,地点:平邑县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14日上午9:00
地点:平邑县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
平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zsp.py.gov.cn)
九、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 张汶君 吴琦
15020926861 15315077909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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