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2 11:0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召开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1〕17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全面推进和部署下一步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经研究,定于10月中旬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通报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情况,交流各地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经验,讨论修改《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部署下一步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辽宁、江苏、山东、河南、广东、甘肃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各1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负责人各1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监管三司有关人员。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18日,会期一天。10月17日报到。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华联广州大酒店(地址:北二七路95号)。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联系人及电话:石燕燕,0532-83786570、0532-83786574,15615324037)。
(二)请会议发言单位(另行通知)做好相关准备。
(三)会议统一安排食宿。
(四)报到当日在郑州新郑机场安排接站。如需接站,请提前与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胡满义,0371-66371975,13633850506)。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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