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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

2011-10-11 08: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建创先办[2011]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社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视频会议精神和部党组《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今年9月至明年6月,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推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各级机关的工作窗口,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市政公用、公园景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和12319服务热线等。

  二、活动内容及目标

  组织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紧密结合文明单位、文明行业、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通过“三亮”(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比”(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三争创”(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先进服务型党组织),实现“四个一流”(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目标。

  三、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的重点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部党组的总体部署,以实现“四个一流”为目标,结合本地区实际,对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坚持突出重点。把为人民服务、让群众满意作为重点,坚持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信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技能,真正使创先争优的成果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把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3、注重搞好结合。要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与精神文明创建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文明创建,实现创先进争优秀,通过创先争优,推动文明创建深入开展。要根据形势任务要求,不断丰富文明单位、文明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内容和载体,把文明创建活动中提出的目标要求与创先争优“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基本要求紧密结合在一起,以更有效的载体,推动“四个一流”目标的实现。

  4、着力培养宣传典型、总结推广经验。要注意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激发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明年第二季度,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对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同时,在明年第四季度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中,将把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为评选条件之一。

  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专报、情况交流、工作总结等形式报送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指导组(部直属机关党委文明处)。

  联系电话:010-58934038、58934303(兼传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蓝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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