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5 10:5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2010年农村安全饮水灾后重建项目己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立项[20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四川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彭州市水务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招[2011]0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项目在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3014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国润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州市龙门山镇、隆丰镇、葛仙山镇、致和镇、天彭镇、三界镇、桂花镇、濛阳镇、丹景山镇、红岩镇、丽春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各镇饮水困难的村社修建蓄水池、净化消毒设施,铺设供水管网等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项目;
2.3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4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每个标段所涉及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一标段:龙门山镇、丹景山镇;
二标段:葛仙山镇、隆丰镇;
三标段:三界镇、丽春镇、桂花镇;
四标段:致和镇、天彭镇、濛阳镇、红岩镇;
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及省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1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省外企业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企业资质,近3年(2008年9月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近3年(2008年9月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25日至2011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3号,彭州市建设局2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件)及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3号,彭州市建设局2楼“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州市水务局
联系地址:彭州市新民东街41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28-83706133
传真:028-8370613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国润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朋大道21号海特集团二号楼二楼
联系人:邹小姐
电话:028-85184507
传真:028-8518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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