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3 16:1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熟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应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企业可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3、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办理变更时应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企业破产、倒闭、撤销应将其交回并注销,遗失安全许可证应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补办。
4、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强制性规定: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不得转让、冒用或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对于以上违反规定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掌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5、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6、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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