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3 10:2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黄土镇公立卫生院扩建项目总平附属工程已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龙发改审批[2010]65号、龙发改审批[2011]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平附属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龙发改审批[2010]195号、龙发改审批[2011]3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黄土镇公立卫生院扩建项目总平附属工程;
2.2工程地点:龙泉驿区黄土镇;
2.3建设内容:总平及其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7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施工;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08年以来(含2008年)具备3个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全国注册建造师贰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单位须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4近三年财务未亏损;
3.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6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企业2008年以来(含2008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3.7各投标人仅能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不接受其报名,请于2011年10月13日至2011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明(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以上证件需验原件,除身份证外其它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专用章应是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过时不再接受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09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84869695
传真:028-848696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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