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1 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1]29号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http://www.mohurd.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11年8月31日至9月14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城乡规划司或办公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我部城乡规划司电话咨询,如有书面申诉材料或补充材料请寄(送)到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城乡规划司 010-5893343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
序号 | 单位名称 | 审核 意见 | 理由 |
1 |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乙升甲) | 通过 |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
2 |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乙升甲) | 未通过 | 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
3 | 瑞安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乙升甲) | 未通过 | 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
4 | 山西容海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乙升甲) | 未通过 | 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
5 | 北京市弘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转正) | 通过 | 符合转正条件 |
6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不符合转正条件 |
7 | 特伦咨询(成都)有限公司(外资) | 通过 | 复审合格 |
8 | 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乙升甲) | 未通过 | 复审不合格,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
9 | 北京土人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改制重组) | 未通过 | 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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