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9 10:48 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岚山区巨峰镇建设用地土地挂钩项目招标公告
岚山区巨峰镇建设用地土地挂钩项目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招标人: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岚山区巨峰镇建设用地土地挂钩项目
工程地点:日照市巨峰镇
招标内容:巨峰镇新华村、肖家峪拆除房屋、安置房屋、整平土地、清淤等工程;具体以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报名投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市外投标人还须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自2008年1月1日至今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及《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日照施工登记证》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日照施工预登记证明》。
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
4.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9月27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并装订成册)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驻地(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市外企业应同时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自2008年1月1日至今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市外企业备案登记证》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日照施工预登记证明》;注册地在日照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踏勘现场
投标人预踏勘本项目工地现场的,请与招标人联系。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规定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吕京坤
联系电话:0633-86336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宇鲲仲秀霞
联系电话:0633-2227957222795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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