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9 1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印发《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建村[2011]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做好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遴选、评价和指导工作,推进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试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鞠宇平 010-58934706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赵树栋 010-68552512
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变化司 魏怡华 010-685029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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