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2 09: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发布2011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部属各单位,大型交通运输企业:
为加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切实推动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发布工作的通知》(科技项目函[2011]174号)的要求,我司经组织申报、评审和公示,现将2011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以下简称《推广目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列入2011年度《推广目录》的科技成果共计63项,其中技术类47项,工艺类2项,材料类4项,产品类10项(名单附后),详细内容可登录交通运输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www.transst.cn)查询。对列入2011年度《推广目录》的科技成果,将向科技成果持有单位颁发《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证书》,有效期为3年。
二、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广目录》的使用,紧密结合各地交通运输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地积极采用、推广列入《推广目录》的科技成果;切实加强对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行业建设和发展的支撑作用。
三、成果持有单位应将列入《推广目录》的科技成果作为推广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和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及时组成推广工作团队,明确推广负责人;不断深化科技成果的适应性研究,针对成果应用单位的不同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注重做好宣传工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条件。
四、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是“十二五”期交通运输科技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单位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对于《推广目录》发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我司和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中心沟通联系。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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