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2 09:37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小市镇磨石峪村1、2、3组人畜饮水工程已由本溪市水库移民管理局以《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磨石峪村1、2、3组人畜饮水工程等22个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本移发[2011]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法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开发局,招标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开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小市镇磨石峪村由于自然、经济和社会的原因,当地部分居民缺乏现代的生活供水基础设施,部分居民延用古老、传统的人工方式就近饮用未经处理的河水或浅层地下水。有的居民组虽然已修自来水,但由于年久管路老化,再加上天然来水量的减少,到枯水季节,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缺乏,满足不了居民的用水需求,居民们不得不耗费大量时间和人力、物力解决取水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农村饮用水安全已经成为当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招标范围:集水井(40m3)1座、检修井3座,减压蓄水池2座。铺设75毫米输水管路1305米,铺设50毫米输水管路3880米,铺设25毫米输水管路4230米,进户管路长5670米。
计划工期:2011年9月28日-2011年10月28日(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为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10号甲)。投标人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21日上午10:00,地点为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开发局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开发局
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
联系人:王述
电话:0414-6812161
招标代理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10号甲
联系人:李世璇
联系电话:024-23862107
传真:024-23862107
邮编:110006
E-Mail:lszx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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