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3 18:39 湖南建筑信息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开展2011年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录取工作的通知
湘监协〔2011〕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目前我省监理人员十分缺乏的问题,根据《关于开展湖南省监理工程师、湖南省监理员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湘监协〔2010〕第19号),我会将组织开展2011年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对象
未取得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胜任建设工程监理工作;2010-2011年参加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未达到国家监理工程师录取分数线,但各科成绩均达到国家监理工程师录取分数线80%以上的人员。
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录取分数线: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52.8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52.8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76.8分,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57.6分。
二、申报专业
湖南省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从业。最多可申报二个专业:所学专业为第一专业,已从事过的专业为第二专业。
三、申报材料
(一)《2011年湖南省监理工程师个人申报表》(附表1,需提供彩色1寸正规照片2张),《2011年湖南省监理工程师申报汇总表》(附表2);
(二)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三)《湖南人事考试网》国考成绩打印件。
四、审核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后,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我会;
(二)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省住建厅审批后,上网公示和公布;
(三)经审核通过人员需参加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的从业培训,方能取得湖南省住建厅颁发的《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各单位应指定专人于2011年9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含附表2电子档,限EXCEL文档)报送我会,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单位要严格要求,按程序做好申报、核验、审查等各环节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停止企业申报权和取消个人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0731-84895131、84446302
地 址: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综合楼5楼
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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