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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警惕防止一些人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从事不正当活动的函

2011-08-04 08:5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提高警惕防止一些人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从事不正当活动的函

政法函〔201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7月25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播出“这个组委会有猫腻”,披露了刘晓等人在“中国矿山安全系列宣传组委会”已经撤销的情况下,仍然打着“中国矿山安全系列宣传组委会”的旗号在各地私设“宣传处”,招募“宣传处”负责人,并以非法曝光矿山企业负面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威胁企业交钱。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环境,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声誉。为了防止刘晓等人以各种名目从事不正当活动,净化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环境,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及时向矿山企业及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提醒他们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防止一些人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从事不正当活动。

  二、告知矿山企业,一旦发现这个“组委会”及其“宣传处”以非法曝光企业负面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威胁企业交钱,或者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严肃查处。

  三、提醒辖区矿山企业,对任何打着“矿山安全宣传”名义向企业伸手要钱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予以抵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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