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公路工程合同管理(1)
第十一部分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一、公路工程合同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的特点
1.工程量清单是招投标的产物,是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工程量清单必须和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图纸相一致。
3.工程量清单各章编号应和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编号一致。
4.工程量清单的工程细目与预算定额的工程细目有些规定相同,有些名称相同涵义不同,有些预算定额没有,计量方法与概、预算定额的规定也有一定差异。
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
6.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或总额包括了工、料、机、管理、利润、缺陷修复、税金等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标有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是办理结算进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二)工程量计量办法
1.一切工程的计量,应由承包人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计量设备和条件,并由承包人计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2.凡超过了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或同意的任何长度、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
3.全部必须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和联结螺栓、垫圈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其他支付细目中,不单独计量。
4.如果规范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细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义务,不再单独计量。
(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写
1.说明
2.工程细目,就公路工程而言,根据工程的不同部位分为总则、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七部分。
3.计日工明细表,也称“散工”或“按日计工”,在招标文件中一般列有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三个计日工表。
4.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包括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计日工合计、暂定金额和投标总价。
二、公路工程项目分包合同
主要内容:
1.工程范围和内容。
2.工程变更。
3.支付条件。
4.保留金和缺陷责任期。
5.拖延工期违约损失偿金。
6.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7.其他方面。诸如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纠纷解决等条款,可以参照总承包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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