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
二、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
1.燃烧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中的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有机过氧化物等,在条件具备时均可能发生燃烧。
2.爆炸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危险化学品均可能由于其化学活性或易燃性引发爆炸事故。
3.毒害性
许多危险化学品可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进入人体和动物体内,当其在人体累积到一定量时,便会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
4.腐蚀性
强酸、强碱等物质能对人体组织、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接触人的皮肤、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时,会引起表皮组织坏死而造成灼伤。内部器官被灼伤后可引起炎症,甚至会造成死亡。
5.放射性
放射性危险化学品通过放出的射线可阻碍和伤害人体细胞活动机能并导致细胞死亡。
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内容及要求
(一)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国际上称作化学品安全信息卡,简称CSDS(Chemical Safety Data Sheet)或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是一份关于化学品燃爆、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处置、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性文件。
作为最基础的技术文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主要用途是传递安全信息,其主要作用体现在:
(1)是化学品安全生产、安全流通、安全使用的指导性文件;
(2)是应急作业人员进行应急作业时的技术指南;
(3)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处置、贮存和使用各环节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提供技术信息;
(4)为危害控制和预防措施的设计提供技术依据;
(5)是企业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括16大项近70个小项的安全信息内容,具体项目如下:
共16项,填写时不能缺少,顺序不能颠倒、错位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是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图9-1是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样例。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内容、格式和制作等事项,具体内容如下(共13项):
(1)名称
(2)分子式
(3)化学成分及组成
(4)标志
(5)警示词——“危险”、“警告”、“注意”
(6)危险性概述
(7)安全措施
(8)灭火
(9)批号
(10)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CSDS
(11)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12)应急咨询电话
在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安全标签应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印刷。出厂后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印刷标签。
(2)安全标签应粘贴、挂拴、印刷在危险化学品容器或包装的明显位置;粘贴、挂拴、印刷应牢固,以便在运输、贮存期间不会脱落。
(3)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标签,否则不能撕下相应的标签。
(4)当某种化学品有新的信息发现时,标签应及时修订、更改。在正常情况下,标签的更新时间应与安全技术说明书相同,不得超过5年。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