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级建造师《法规》:招标投标法(4)
16.按废标处理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全部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重新招标
■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未按格式填写,内容或字迹无法辨认的
■多份投标文件或一个投标文件中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7.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与修改
■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实质性内容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8.中标通知书
■由招标人,发给中标人
■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不得以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等作为中标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19.签订合同
■自中标通知书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拒绝视为放弃中标
■招标人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同时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应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0.招标组织形式(两种形式)-招标人有权选择形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制要求
■自行招标(要向行政机关备案 )
☆具有项目法人资格
☆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
☆有同类招标经验
☆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拥有3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及有关法规规章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回忆代理关系的特点)
☆应在委托的范围与权限内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让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注意不要求不能与招标人有利益关系)
21.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与条件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财)
☆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技术)
☆有可作为评标委员会人选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库(人)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做的事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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