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1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其它相关法规(1)

2011-08-23 11:30  来源:  字体:  打印

  1Z301110-1Z301210 其它相关法规

  1.工程建设标准的级别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

  2.强制性标准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

  ■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性标准,在本行政区内是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违反了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即是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及至刑事法律责任

  3.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一经约定采用,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下列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五类)

  ■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通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通用标准

  5.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三类)

  ■重大影响环境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内容7条

  ■轻度影响环境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

  ■环境影响很小的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责任编辑:无为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