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路基工程施工(1)
第一部分 路基工程施工
一、路基干湿类型
1.干湿类型:干燥、中湿、潮湿和过湿。
2.划分标准:
①原有公路路基:分界相对含水量或分界稠度;
②新建公路路基:路基临界高度
二、原地基处理
1.路堤修筑范围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用原地土或砂性土回填,并按规定进行压实。
2.原地基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草皮等,清除深度应达到设计要求,一般不小于15cm,平整后按规定要求压实。
3.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应不小于30cm,并予以分层压实到规定要求。
4.基底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
5.当路堤基底横坡陡于1:5时,基底坡面应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m,并予以夯实。
三、路堤填料的选择
1.路基的填料要求:挖取方便,压实容易,强度高,水稳定性好。其中强度要求是按CBR值确定,通过取土试验确定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
2.路堤填料的选择
①可直接使用的路堤填料:级配良好的砾石混合料、碎(砾)石土、砂土质碎(砾)石及碎(砾)石砂(粉土或黏土)、粗粒土,细粒土中的低液限黏质土。
②经过处理后可使用的路堤填料:砂土、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土、含水量超过规定的土、粉土、黄土、盐渍土、膨胀土。
③不能用作路基填料的:淤泥、沼泽土、冻土、有机土、含草皮土、生活垃圾、树根和含有腐殖物质的土。
④满足要求工业废渣可用作路基填料,但应注意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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