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2 09:55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合江县城区新华路等人行道综合整治工程及县城区新华路等道路黑化工程已由合江县发改和改革局以合发改[2011]190号、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合江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合江县发改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合发改[2011]190号、19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8034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城区
2.2 建设规模:县城区新华路等人行道综合整治工程:对县城区新华路、荔乡路等25条街道实施人行道综合整治工程,工程面积58180平方米。
县城区新华路等道路黑化工程:对县城区新华路、荔乡路等27条街道实施道路黑化工程,工程面积89043平方米。
2.3 建设工期:施工1标段50日历天,施工2标段50日历天,施工3标段50日历天,
施工4标段50日历天,施工5标段20日历天。监理标段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合江县城区新华路等人行道综合整治工程及县城区新华路等道路黑化工程:
施工5个标段:
施工1标段(人行道施工一标段);
施工2标段(人行道施工二标段);
施工3标段(黑化工程施工一标段);
施工4标段(黑化工程施工二标段);
施工5标段(施工标识标线设施标段);
监理标段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1标段;施工2标段;施工3标段;施工4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四川省以外企业出具持有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2个市政公用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5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四川省以外企业出具持有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2个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四川省以外企业出具持有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2个市政公用监理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录(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v.luzhou.gov.cn.下同),凭注册时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网上报名,无需持单位介绍信前往,具体操作请登录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14日10时0分,地点为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泸州市龙透关路3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江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 合江县合江镇建设路中段建设大楼前三楼
邮编: 646200
联系人: 蒋女士
电话:15182519501
传真: 0830——521059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80号烟草大厦07楼08号
邮编:610072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28-87365048
传真:028-8736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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