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7 11:01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北辰区高峰路新建加油站项目已由天津市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北辰行政许可[2010]15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为659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北辰区高峰路新建加油站项目,建设地点:北辰区高峰路与天马道交口处,本次招标总土建建筑面积198平方米、罩棚484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额约659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北辰区高峰路与天马道交口处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名称:北辰区高峰路新建加油站项目,建设地点:北辰区高峰路与天马道交口处,本次招标范围仅为土建部分招标、总建筑面积198平方米其中包括站房198平方米、罩棚484平方米,层数地上一层高度10米以内。本项目总投资额约6590万元,招标方法为: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本次招标范围为: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工期要求:2011年09月01日至2011年09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2#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8月16日至2011年8月22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8月16日至2011年0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时0分至5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栋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与海河东路交口海河大厦7层、8层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梁嘉冰
电话:15822575705
传真:24120087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夏伟民(印鉴)
办公地址:南开区卫津南路霞光道翠泉别墅22#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王天昊
电话:13622097717
传真:2392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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