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造价工程师《理论与法规》专家分析(1)
第二节 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
一、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
(一)传统承发包模式
1. 总分包模式
将工程项目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如设计或施工)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家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由该承包单位再将若干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工作。
总分包模式中还有一种特殊的项目组织管理模式--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
采用总分包模式的特点:
(1)有利于项目的组织管理。
(2)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3)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4)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一般均能做到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相互搭接。
(5)对业主而言,选择总承包商的范围小,一般合同金额较高。
(6)对总承包商而言,责任重、风险大,需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当然,获得高额利润的潜力也比较大。
2. 平行承包模式
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的任务分别发包给多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厂商,并分别与各承包商签订合同。这时,各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
采用平行承包模式的特点:
(1)有利于业主择优选择承包商。
(2)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3)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设计与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接关系,从而缩短整个项目的建设工期。
(4)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大。
(5)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
(6)相对于总承包模式而言,平行承包模式不利于发挥那些技术水平高、综合管理能力强的承包商的综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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