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7 08:4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内蒙古煤矿安监局鄂尔多斯分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评比考核办法》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1〕20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制作和评比考核工作,内蒙古煤矿安监局鄂尔多斯分局在总结近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评比考核办法》 (鄂煤安〔2011〕5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结合实际加以借鉴,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度,督促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察执法文书制作和评比等制度,提高监察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切实规范监察执法行为;以事故多发地区和安全管理薄弱矿井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推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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