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造价工程师《理论与法规》教材讲解(9)
2. 费用优化方法
费用优化的基本思路:不断地在网络计划中找出直接费用率(或组合直接费用率)最小的关键工作,缩短其持续时间,同时考虑间接费随工期缩短而减少的数值,最后求得工程总成本最低时的最优工期安排或按要求工期求得最低成本的计划安排。
按照上述基本思路,费用优化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按工作的正常持续时间确定计算工期和关键线路。
(2)计算各项工作的直接费用率。
(3)当只有一条关键线路时,应找出直接费用率最小的一项关键工作,作为缩短持续时间的对象;当有多条关键线路时,应找出组合直接费用率最小的一组关键工作,作为缩短持续时间的对象。
(4)对于选定的压缩对象(一项关键工作或一组关键工作),首先比较其直接费用率或组合直接费用率与工程间接费用率的大小:
1)如果被压缩对象的直接费用率或组合直接费用率大于工程间接费用率,说明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会使工程总费用增加,此时应停止缩短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在此之前的方案即为优化方案;
2)如果被压缩对象的直接费用率或组合直接费用率等于工程间接费用率,说明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不会使工程总费用增加,故应缩短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
3)如果被压缩对象的直接费用率或组合直接费用率小于工程间接费用率,说明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会使工程总费用减少,故应缩短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
(5)当需要缩短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时,其缩短值的确定必须符合下列两条原则:
1)缩短后工作的持续时间不能小于其最短持续时间;
2)缩短持续时间的工作不能变成非关键工作。
(6)计算关键工作持续时间缩短后相应增加的总费用。
(7)重复上述(3)~(6),直至计算工期满足要求工期或被压缩对象的直接费用率或组合直接费用率大于工程间接费用率为止。
(8)计算优化后的工程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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