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造价工程师《理论与法规》专家分析(2)
3. 联合体承包模式
其合同结构如图4.2.3所示。
采用联合体承包模式的特点:
(1)对业主而言,与总分包模式相同,合同结构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而且有利于工程造价和建设工期的控制。
(2)对联合体而言,可以集中各成员单位在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克服单一公司力不能及的困难,不仅增强了竞争能力,同时也增强了抗风险能力。
4. 合作体承包模式
几家公司自愿结成合作伙伴,成立一个合作体,以合作体的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意向合同(也称基本合同)。达成协议后,各公司再分别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在合作体的统一计划、指挥和协调下完成承包任务。其合同结构如图4.2.4所示。
采用合作体承包模式的特点:
(1)业主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小,但风险较大。
(2)各承包商之间既有合作的愿望,又不愿意组成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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