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造价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课程讲座(13)
2. 功能评价值F的计算
对象的功能评价值F(目标成本),是指可靠地实现用户要求功能的最低成本。
功能重要性系数评价法是一种根据功能重要性系数确定功能评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把功能划分为几个功能区(即子系统),并根据各功能区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确定各个功能区在总功能中所占的比重,即功能重要性系数。然后将产品的目标成本按功能重要性系数分配给个功能区作为该功能区的目标成本,即功能评价值。
(1)确定功能重要性系数。功能重要性系数又称功能评价系数或功能指数,是指评价对象(如零部件等)的功能在整体功能中所占的比率。确定功能重要性系数的关键是对功能进行打分,常用的打分方法有强制打分法(0-1评分法或0-4评分法)、多比例评分法、逻辑评分法、环比评分法等。
1)环比评分法。又称DARE法。这是一种通过确定各因素的重要性系数来评价和选择创新方案的方法。具体做法如下:
①根据功能系统图(参见图2.4.6)决定评价功能的级别,确定功能区F1、F2、F3、F4.
②对上下相邻两项功能的重要性进行对比打分,所打的分作为暂定重要性系数。
③对暂定重要性系数进行修正。
④计算各功能区的重要性系数。
表2.4.3 功能重要性系数计算表
功能区 | 功能重要性评价 | ||
暂定重要性系数 | 修正重要性系数 | 功能重要性系数 | |
(1) | (2) | (3) | (4) |
F1 | 1.5 | 9.0 | 0.47 |
F2 | 2.0 | 6.0 | 0.32 |
F3 | 3.0 | 3.0 | 0.16 |
F4 | 1.0 | 0.05 | |
合 计 | 19.0 | 1.00 |
环比评分法适用于各个评价对象之间有明显的可比关系,能直接对比,并能准确地评定功能重要程度比值的情况。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