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1 10:4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稽查执法组织机构进行调研的函
建稽一函[2011]2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全面了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稽查执法机构建设情况,研究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机构的合理配置问题,推进构建稽查执法网络,我们将对全国各省(区)及设市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稽查执法组织机构情况进行调研。
本次调研涵盖城乡规划、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风景园林、市容环卫等住房城乡建设各领域,调研内容详见《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组织机构调研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各省(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填写表1、表2,并收集本地区设市城市相关部门填写的表1;直辖市相关部门负责填写表1.请于2011年7月31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调研表》报部稽查办。
联 系 人:徐明星 南 楠
联系电话:010-58933175(兼传真)
电子邮箱:jichabanyichu@163.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组织机构调研表》(电子版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jcb.mohurd.gov.cn/下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下载: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组织机构调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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