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协字〔2011〕017号
关于2011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机构:
根据2011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的统计数据分析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现将考试合格标准以为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宏观经济政策 | 150分 | 90分 |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 150分 | 90分 |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 150分 | 90分 |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 150分 | 90分 |
二、请各地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 附件要求逐项填写,于7月12日前邮寄并传真至中国投资协会认证部备案,备案数据作为中国投资协会向各地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发送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依据。
另请各地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将贵单位接收投资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的邮寄地址、邮编以及负责人其联系电话一并告知中国投资协会。
三、请各地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抓紧做好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并将本地区考试合格人员情况报送当地省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中国投资协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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