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1 09:3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3.2.3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组织形式包括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其中,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自身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依法可以自行办理招标;而委托招标,是指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1)委托招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2条的规定,招标人依法可以自行招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委托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 自行招标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所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同时,《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管理方式:事前监督和事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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