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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招标师《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课件讲义(1)

2011-06-21 09:25    【  【打印】【我要纠错】

  第1章 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

  1.1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

  1.1.1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按照渊源和相关内容而言,可以进行如下划分:

  (1)按照法律规范的渊源划分

  法律渊源,简单的说就是法律的表现形式。法律渊源比较多,除了课本上说的几个之外,还有国际惯例、习俗、学者观点等。

  对于招标投标法律渊源,我们应掌握四个: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大家应清楚知道各规范的制定主体、互相之间的区别、各自的调整范围等。

  制定机关 形式 一般称谓 效力 
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主席令 《招标投标法》等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地方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人大公告 一般是条例   
部门规章 国务院所属部委 部委令 一般是办法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令 一般是规定、办法   
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级政府及机关   通知   
  1)法律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以主席令形式公布。名称最后冠以“法”,比如《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效力通行全国。

  大家应注意的是,这里所讲的法律和我们日常所说的法律有什么不同。这里是狭义的法律,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以国家主席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而我们日常工作提到法律,是广义的法律,不仅包括狭义的法律,还包括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2)法规

  法规分为两类,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

  行政法规。制定机关为国务院,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名称一般条例、实施条例等。比如工程建设领域,我们经常接触到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我们正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但效力低于法律。

  行政法规和法律的区别。

  地方法规。制定主体: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但并不是所有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有权制定地方法规。 地方法规的名称一般是条例,也有个别的是实施办法。

  3)规章

  规章也分为两类: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制定主体:国务院部委局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通常以部委令的形式公布。名称上一般使用办法、规定等。比如我们经常使用的发改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认定办法》等。部门规章在本部门内具有约束力。

  地方政府规章。制定主体和地方法规的制定主体一样。通常以地方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名称上一般以规定、办法等为名称。

  4)行政规范性文件

  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派出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具体规定。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A.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相关性划分

  1)招标投标专业法律法规

  2)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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